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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3年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要达96%以上

2013年06月09日 08:47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我省近日发布《201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3份文件,对今年医改工作作全面部署。记者6日从省医改办获悉,今年,我省医改工作突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三大重点,统筹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力争在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社会资本办医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实施方案》对基本医保扩面提标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要求全省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达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人,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5%、70%和75%左右。此外,今年全省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健全我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就医模式。

  《实施方案》特别强调社会资本办医。我省将积极探索非公立医院开办补贴补助机制、扩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民办医院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和台、港、澳等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加强闽台医疗卫生交流合作。

  《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9月1日将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避免由于“等钱救命”等原因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记者 储白珊)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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