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确保就业率85%以上
参与互动(0)8日召开的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综合施策,确保实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质量有所提高,就业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会议提出,要围绕自治区“千百亿”工程, “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增长计划”,实施 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培育就业增长点。政府投资、引资的重大项目要统筹考虑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拉动作用,项目可行性论证时,要论证就业途径;项目开工建设时,要及时启动就业实施方案;项目生产运营时,要兑现就业承诺并签订劳动合同。要建立健全投资带动就业评估制度,落实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用人员中大中专毕业生比例不得少于30%的规定。
据了解,自治区各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将做好生源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对接和实名登记管理工作,摸清就业服务需求,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发布制度。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帮扶体系,符合条件的纳入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特殊帮扶政策。同时,将加强执法监督,一律不允许设定性别、民族等不公平和院校、年龄、户籍等限制性招聘要求。
自治区各高校将加大服务重点、支柱产业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及工科类专业招生规模,加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与产业结构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对接;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价反馈机制,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等工作方法,分析、掌握、反馈培养方案对毕业生就业影响,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发展中小微企业是扩大就业、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目前, 54.2%的中小有微企业有招工需求,有近15%的中小微企业却一个人也没有招到。这表明,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多,对各类技能型、管理型人才的需求比较迫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广阔就业空间。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出席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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