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消防不良行为公布制度 首批“榜单”公布
2013年06月21日 15:05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从市消防局获悉,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本月起,上海将实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定期公布制度,首批公布了27家单位(个人)。
据介绍,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行政处罚的行为,包括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和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的行为。公安消防部门对符合公布范围的违法行为,在案件法定救济时限结束后进行采集、汇总、审核,每月发布一次。
另悉,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上海公安机关将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新一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