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调查三亚中院办公楼装修问题 将追究责任
2013年06月21日 15:5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追踪
《“没有检测机构说该楼是危楼”》
(详见本报2012年6月28日11版)
昨日,记者从三亚市委宣传部获悉,6月19日,三亚市委、市政府针对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改造装修项目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决定,由,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决策失误、监督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调查,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将追究责任。
2008年,三亚中院决定对办公楼进行改造装修。2009年12月,中标单位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三亚中院签订施工合同。2010年5月,三亚中院办公楼装修项目开工,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出现设计变更、预算增加等问题,2011年6月暂停施工。截至目前,实际支付工程款1564万元。
三亚住建局去年11月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验中心对三亚中院办公楼进行鉴定。经鉴定,办公楼不属于危楼。
三亚市决定:一是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三亚中院在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同时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一并清理追究。二是加快推进三亚中院办公楼处置,尽快完成该办公楼改造装修。该楼装修完成后作为三亚中院的办公用房继续使用。三是暂停三亚中院立案审判信访大楼项目,对项目的必要性进一步论证。(记者 张瑜)
【编辑:张培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