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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规定饮品行业工资年增幅不低于5%

2013年06月25日 11:36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24日,记者从辽宁省总工会了解到,在日前召开的大连市饮品行业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职工与企业双方代表签订了《大连市饮品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规定,全行业各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年度增幅为5%至12%。

  大连市饮品行业覆盖了全市酒类、饮料、奶业、饮用水、茶馆、咖啡店等所有与饮品相关的企业,从业人员约1.3万人。合同约定的19个主要工种(岗位)最低工资标准比大连市政府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浮了9%至45%,行业平均工资指导标准比大连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浮36%至82%。(记者 刘大毅)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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