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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身老人生病住医院 无地可去医院为难

2013年06月25日 18:52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8个多月过去了,李香兰(化名)仍然住在桂林市中医医院里。她所患的病已经趋向于稳定,但已很难治愈了。她有工作单位,有医保,有所属的相应社区,有亲属,有住房。但现在却没有相应的地方可去。而更为困惑的是:是不是像她这样的病人就一直在医院里住下去?更让人担心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将来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今后到底该怎么办?

  一位让医院“为难”的病人

  2012年10月11日中午时分,桂林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中医院)来了一位名叫李香兰的61岁的病人,告诉医生说她胸背疼。然而在办理入院手续时,涉及当事人自己、亲属、朋友等相关监护人的联系地址、姓名、电话号码时,李香兰均拒绝告知。医院没有理由不接纳任何一个病人,作为生病的患者,李香兰因此在中医院就诊。

  李香兰因胸背部疼痛、活动不利等原因入院,经医生诊断为肿瘤。由于无法联系到李香兰家属,不能按照要求进行侵入性检查及治疗,未能确诊何种肿瘤。而患者又拒绝到肿瘤专科医院进行诊治,无法进行进一步的诊疗。随着病情的不断变化,经过联合会诊为恶性肿瘤,个人生活不能自理。虽然目前病情已趋向于稳定,但据医生介绍,像这种情况一般很难治愈。

  自从李香兰住院后,一直没有相关的亲属和朋友来照料和探望,住院的相关费用如何解决?到底该怎么办?中医院从病人医保卡上的相关信息得知,老人退休前属于桂绣针织品厂的工人。而厂方告知,老人的医疗及相关关系今年年初已经转往老人所属的五美社区,厂方还给老人提供了相应的经济支持,并多次派人前去探望和照料;而老人所属的五美社区的工作人员则回应,这种情况目前社区也没有相应的办法。

  记者从正阳步行街尚水街旁的桂绣针织品厂的一位黄姓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李香兰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在该厂工作,那个时候,李香兰喜欢与同事争论各种“比较大”的问题,除此而外,就没有其他深入的交流了。而且每每称“我是高中生”,在那个年代确实算是厂里的高学历了。然而10多年前,她就不上班了,靠卖狗为生。终其一生,老人没有结过婚,自然也就没有子女,但有一些远房亲属,往来并不多。

  所以面临的问题是,李香兰目前只能住在医院里。因为家里没有人照料,医院也不敢把她送回家去。她的医保卡内只有4900元钱,而其退休工资在千元左右,目前仅够维持日常生活,现在已经欠中医院11200多元的医疗费。现在她每天需要专人护理,给院方本来就紧缺的医疗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日常负担。

  今后“李香兰”会越来越多

  中医院的阳旭升副院长告诉记者:“像李香兰这样的病例在中医院近年来并非第一例,既不属于‘三无’,也不属于社会救助,更不属于低保,连一点国家的相关政策都沾不上边。而医院向各级主管部门反映后得到的回应是‘医院尽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这让医院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医院本身有救治病人的职责,然而,经过医院治疗后,像李香兰这样现在最多是需要生活上照料的病人应该去哪里?谁来照料管护成了大问题?特别像现在没有监护人,医院向各方反映问题都得不到解决,李兰香已经在医院持续住了8个多月?是不是还要继续住下去?所超出的医疗费用一直由医院承担?长期的生活照顾最后到底由谁来负担?

  记者查阅了2003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今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李香兰因为拥有正常的工作单位,有医保,有所属社区,有亲属,有住房,因而很难归入任何救助范围,就形成了目前只能一直在医院住下去这种尴尬的局面。让医院更为担心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像李香兰这样的老人背后其实是一个群体,而且今后会越来越多,到底该怎么办?五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社区里像李香兰这样的老人现在有5人,作为社区目前也对老人们的日常生活状况比较担心。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问题会愈来愈凸显。

  期待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

  桂林市卫生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社会要求医院‘先治病后收费’,但像李香兰这样处于‘夹心层’的病人对医院来说既占用医疗资源,给医院造成医疗负担的同时还要承担医疗风险,确实是一个让医院很纠结和头痛的问题。这种困境凸显了国家救助机制的不健全和不完善。”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刘仁春副教授认为,按照政府公正公平的原则,李香兰类似的事件主要应由政府负责,由政府来买单,医院有社会责任,但主体还是在政府。而作为这方面的救助,理应由民政救助方面来管理。象山区民政局的尹博副局长告诉记者:“像李香兰这样的情况,一直住在医院里,缺乏监护人,处于一个‘夹心层’。在政策上是一块空白,没有政策,当然也就没有相应的经费,因此民政方面也极为困惑。”

  尹副局长说,按照目前的政策,民政确实是救助不到的,而长期住在医院显然也是不合适的,医院是一个诊治机构不是救助机构。卫生局是医院的管理机构,应该和民政局联合将问题反映给市里,也可以向相关人大、政协代表反映,利用“两会”的机会作为提案向市里面提出,应该是相对比较好的解决方法。

  按理说,李香兰的户籍、档案、养老关系已经于今年转到了社区,是否应由社区来承担呢?尹副局长说,社区也是一个自助机构,也是在职责范围内做事情的,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做。同时,目前社区也没有类似的养老机构。这就造成了医院的一个困境。也就是说,如果李香兰得不到相应的养老救助机构的接纳,那么也就持续在中医院住下去。住多久?最终怎么办?谁也不知道。

  记者在桂林的永福、灌阳等县境内采访时,见其建有相应的村级养老院,而桂林城区内社区相应的养老机构却并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如何加紧构建完善的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显得紧要而必须。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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