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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微博答复网友“微博不是用来处理问题的”

2013年06月27日 10:44 来源:宁夏新闻网 参与互动(0)

  6月24日,@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员在答复网友反映的问题时,说了句“微博不是用来处理问题的”。此话在网上引发热议,网友几乎一边倒地口诛笔伐该管理员。6月26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和该单位微博管理员。

  6月20日,网友@语种不同发出一条微博:“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拖欠职工数月工资不发,严重影响生活!连续几个月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和医疗,如果期间住院工伤需要报销怎么办?员工的利益谁来保障?望有关部门调查并给予帮助,谢谢!”随后,@问政银川将此转交@银川人社和@银川法律援助以及@银川住房公积金作答复。了解相关情况后,@银川住房公积金回复:“此事归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并建议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

  6月24日,@语种不同向@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再次反映此事。@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答复,要求该网友“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书面材料到我中心综合科进行举报”。当网友询问微博举报算不算举报材料时,@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当即回复:“微博不是用来处理问题的。任何部门接受举报必须考虑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如仅凭借微博匿名举报后我单位就立即处理,对单位或个人造成负面影响需负法律责任。”在双方随后的互动中,网友担心实名举报会被单位开除,并建议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派人来调查了解真相。但@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回复称,如不提供真实信息,就无法进入行政执法程序。该网友非常疑惑,“难道微博举报不算吗?那为什么要开通微博呢?怎么反映个问题这么难?”

  “微博不是用来处理问题的”这一回复,迅速将该微博管理员推向风口浪尖。@问政银川就此发问:“贵中心微博是用来干嘛的?能将职责公示下么?”@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就此与@问政银川展开辩论。“@问政银川微博如能代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我接受你的看法。举报实名制的道理你也应该明白。匿名举报如果给被举报单位或个人造成负面影响,谁能负责?实名制举报对举报人及被举报单位都是一种负责的做法。” (记者 铁志平 实习生 张朝阳)

  事件追踪

  微博管理员竟由司机“兼职”

  自称“没经验,话没说清楚”

  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闫主任称,该单位微博管理员由司机兼任,之前没向领导汇报,也没跟相关业务人员沟通过,对此事的处理很不恰当,回答不够慎重。“他没有经过培训,初次接触微博,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接受记者采访时,该微博管理员说,“我认为自己的发言前面少了一句,应该说微博是用来反映问题的,不是解决问题的。解决问题,他得来我们单位,网络毕竟是虚拟的,正儿八经解决问题还得当面处理。反映的问题太模糊,在无法辨别真伪的情况下,我不能直接去找宝丰能源。”

  该微博管理员告诉记者,“‘微博不是用来处理问题的’这句话说得不好,我缺乏经验,话没说清楚。当时说完就感觉不太妥,想删,又觉得这种做法更显理亏。”看到网友的口诛笔伐,25日下午他甚至动了关闭微博的念头。

  闫主任表示,他们将问清事情的来龙去脉,给当事人明确答复。

  网友热议

  @战地人1997:呵呵,这位老兄。你对微博不太了解,微博既是各种意见的集散地,更是信息沟通的重要场所。微博没有处理权,但却肩负着向有关部门提交信息,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公众的责任。不然你们单位申请微博做什么呢?

  @浅雅流风:人民网说网络问政的发展趋势,是向网络理政转变,是政府和民意的互动。就这件事,关键不是如何规范举报的形式,而应该是和当事人互动,了解企业是否确有不当之举。

  @猫上泡面君:对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如举报人有捏造,蓄意污蔑等违法行为,我想实名注册微博的环境下,很容易就调查出来了吧?有谁愿意冒这个风险?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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