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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共建筑限额管理 超限用电实行惩罚性价格

2013年06月27日 15:23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会员大会”了解到,明年起,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据介绍,我国自2006年启动“绿色建筑”建设,一直到2008年,全国范围内仅有10个绿色建筑项目;但近年来“绿色建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国“绿色建筑”项目的数量已经达到1000余个,总建筑面积已突破1亿平方米。

  在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同时,管理部门还将推进公共建筑节能、节水的监管平台建设,对新建、改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并组织开展商场、宾馆、学校、医院等行业的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实行惩罚性价格。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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