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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2部门共管“一支烟” 违法吸烟处罚成为难事

2013年06月27日 15:5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再起风波,12个部门共同管理“一支烟”不被看好,违法吸烟如何处罚成为难事。在26日召开的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控烟条例(修订草案)》的初审报告出炉。

  多部门处罚成本更高

  作为全国最早提出控烟的城市,深圳因十几年来未针对违法吸烟行为开出过一张罚单而屡遭诟病。此次深圳重新修订《控烟条例》,创造性地提出由卫生、城管、公安、文化等12个部门各司其职共管“一支烟”,但经过调查发现,这种多部门处罚模式仅得到了20%的支持率。

  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戴广宇介绍,多部门处罚模式,本是为了解决执法效果不理想、条例难以得到有效执行而设立的。但是经过调研论证,被点名的12个主要职能部门,仅有市卫人委和没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市民政局两个部门没有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反馈意见,其他部门均在部门职责、执法人员配置、执法效率等方面提出了异议。

  同时,根据多方的意见反馈,绝大多数人认为多部门处罚不合理,一是因为不同的执法主体难以得到群众的认可,二是多部门处罚模式易造成责权不清和效率低下。修订草案从行业角度将控烟职责划分到各个部门,看似解决问题,但在混合经营和混业经营成为发展趋势的情况下,必将产生新的矛盾。戴广宇说,原条例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罚,执法力量不足;然而,各部门一样面临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修订草案只是将问题从一个部门转移给多个部门,反而会使付出的执法成本更高。

  不改正再罚太难操作

  很多人还认为,针对违法吸烟者个人的处罚也比较难操作。因为吸烟行为本身就具有短暂性、随意性、流动性大的特点,因此之前《条例(草案)》 中提出的对在禁烟或控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罚款500元的说法很不科学。

  据戴广宇介绍,很多人认为,这种规定令违法吸烟者受到处罚的前置条件过于繁琐且历时长,先是不听经营者、管理者劝阻,接着是在执法人员面前拒不改正,而且还要保证在执法人员赶来之前仍处于吸烟状态,这不现实。等执法人员一出现,对方就把烟掐了,那还要不要被罚?如果不接受处罚的,但是其吸烟造成的危害已经存在了。根据问卷调查,对于违法吸烟者拒不改正再处罚的支持率仅有40%,民意基础一样薄弱。记者金璐报道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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