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违反交规按校规处理是误导学生
2013年06月27日 18:02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6日,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胡某和赵某,综合素质学分被扣除5分,原因是他俩骑自行车在马路上等红灯时停车越线。执勤交警将他俩交通违法的照片传给学院,学院给予他们扣学分处罚的同时,还在校园网上对处罚结果予以公布。(6月23日《南方都市报》)
骑自行车等红灯时越线停车,明显属“闯红灯”之类的交通违法,缘何不按交规处罚,却由学校以扣学分的方式“内部处理”。尽管校方将此举解读为“‘扣学分’只是希望大学生对自己类似于闯红灯等小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重视,加强自律,时刻注意安全,提升个人素质”云云,但这种以校规替代交规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误导,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有悖法治精神。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