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仓房沟一村民违建房至今“屹立不倒”
仅有与村委会的承包协议,并无任何相关手续就在集体土地上盖度假村。5月底,乌鲁木齐市仓房沟三队村民徐凤成因违法搭建,被政府有关部门下达违建停工通知单,但违建房至今“屹立不倒”。
6月27日,记者来到仓房沟东路68小背后的施工地。房屋建在山坳中,四栋二层小楼基本成型。在离施工地约一百米远处,还有三栋四层小楼正在建设中。
现场,工人顶着烈日施工,材料商刘先生称,房屋主人是徐凤成,其他的事情他不清楚。
记者找到徐凤成,他拿出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中甲方为乌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村委会,甲方将位于仓房沟村五队三千亩林带边的8亩土地承包给徐凤成,签订时间是2010年3月1日,承包时间从2010年3月1日起至2040年3月1日,8亩共计8万元。
度假村从去年4月份开始施工,徐凤成至今只有一份和仓房沟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其他建筑相关手续都没有。
合同条款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明确写着,“承包期间,所有的新建建筑及固定投资手续及费用由乙方办理,如中途撤出,不得拆除,并将相关手续交给甲方。”随后,记者联系村委会负责人,始终没有人回复。
乌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沙区分局局长贾蓬勃介绍,徐凤成承包的土地属于仓房沟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其合同本身就无效,另外徐凤成盖度假村并未办理相关土地规划手续,属于违章乱建,要被依法处理。(记者张虹 魏向阳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