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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通过

2013年06月28日 14:54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6~27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根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缓堵保畅工作、工业经济发展、外事工作等专项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陈宝根在会议结束时指出,本次会议通过的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做好报批工作,力争条例早日出台。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使人大进一步监督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有章可循、更富成效,要抓好贯彻落实。开展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市交通缓堵保畅三年行动”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一年多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希望在继续抓好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科学管理,把这项惠及民生、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实事办好。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把我市工业做大做强,实现新突破。我市外事工作在对外扩大交往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加强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要再接再厉不断推进我市外事工作迈上新台阶。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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