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儿童安全事故频发 媒体吁“社会养小”加紧论证

2013年07月01日 13:5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进入6月份以来,中国接连发生数起留守儿童溺亡事故,引发舆论强烈反响。刚刚看到的消息,又有两个孩子从楼上坠亡。

  媒体呼吁,应加大对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儿童群体的关注力度,社会应给以更大的力所能及的帮助。

  呼吁很重要,但只有呼吁还不够,还是要切实想办法、出主意。

  在5月中旬,我曾经在央广呼吁“儿童课外生活,应探索‘有组织、有引导’的社会模式”,5月底,在接受《光明日报》采访的时候,我也提出过仿照“社会养老”的模式,建立“社会养小”的思路。面对日益严峻和儿童安全事故,我觉得有必要再次重申这一建议。

  为什么要社会养小呢?

  首先是因为家庭养小尤其是留守老人养护留守儿童,是听起来很美、实际上操作性不强的一种概念化的设想。父母在外打工,老人还要在家务农,体力和能力上都不可能时刻陪伴孩子,孩子也不可能时刻呆在家里和爷爷奶奶在一起,无趣也无益。

  其次,家庭看护孩子,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很大且效果不佳。传统的看护,一个孩子至少要一个人陪着。中国父母在教育孩子和陪孩子娱乐,父母也不专业,除了这种亲子活动有助于孩子心理健康外,仅就教育和娱乐效果看,作用不大。

  第三,在童年时期,孩子最好的伙伴还是孩子。一个家里一个孩子,孩子是孤单的。而二代人甚至三代人之间代沟的存在,让孩子必然孤寂。

  社会养小不是剥夺孩子和父母在一起的机会,而是在课余时间尤其是假期中,以自愿的方式把孩子集中在一起,集体活动,专人看护。

  那么,“社会养小”可以有哪些内容呢?

  一是,可以尝试采用社区互助形式,由受过培训的父母轮流陪护孩子学习、游戏、出游;

  二是,由政府引导专门机构介入,设立专门的场所和其他硬件设施,由专业的陪护人员引导儿童进行相关活动。

  第一种可以在城市进行,农村地区可以更多采用第二种,两种形式都可以通过政府资助、社会捐助,采用无偿或低价方式开展。

  这样的思路,也许值得深入论证。(张政法)

【编辑:王浩成】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