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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借古床给儿子结婚 得知价值百万元告儿讨要

2013年07月02日 17:32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老父告儿

  讨要价值百万元古床

  1985年,家住奉节县永乐镇的余老汉,因儿子余某要和张某结婚,便把一张雕花古床借给儿子当婚床用。后来,余老汉的6个后人都逐渐成家立业。1997年,听说雕花古床比较值钱,余老汉便找到儿子儿媳讨要古床。但儿子儿媳以“送出去的东西就不能喊还”为由,拒绝归还。为了讨回古床,余老汉和儿子儿媳打了多年嘴仗,但儿子儿媳就是不还。

  2008年年初,余老汉将余某夫妻正在使用的古床卖给了大儿子。为了防止父亲趁他们不在家时搬回古床,余某和张某悄悄将古床搬到了岳父家中藏匿。2012年年初,余老汉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到奉节县法院,要求归还他的古床。

  余某认为,古床是父亲余老汉送给他们结婚用的。“现在父亲又要收回去,我们想不通,和他赌气,就是不归还。”儿媳张某认为,古床是公公在他们夫妻俩结婚时送给他们的,属于赠与行为,怎么有要回去的道理?所以不同意把古床还给公公。2012年4月,奉节县法院作出判决,余某和张某无条件将雕花古床归还余老汉。

  为了避免和父亲发生冲突,余某和张某将手机号换了,远走浙江打工。去年10月22日,奉节县法院将余某夫妇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移送公安机关。今年5月15日,余某夫妻在浙江被警方抓获归案。

  警方讯问余某古床下落,余某一口咬定,在法院判决之前就将古床以3.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没过几天,余某又坦白说,因为不想把古床归还给父亲,就故意说卖给别人了。

  5月23日,余某夫妻将古床归还给了父亲余老汉。近日,经奉节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审理认为,余某夫妻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法院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对48岁的余某、49岁的张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余老汉告诉办案检察官,雕花古床有300多年历史,目前价值至少上百万。(唐中明)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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