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提至42万
2013年07月05日 17:3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山东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部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8万元、42万元。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为提高淄博市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对比山东省内其他地市的报销额度,结合淄博市经济发展水平,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报销比例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由65%、60%、50%提高到75%、70%、5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5万元提高到42万元。(记者 崔洋洋 通讯员 魏衍亮 李兆鹏)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