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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旅游包车合同》示范文本出台

2013年07月09日 11:22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旅客放在旅游车上的东西,如果丢了或是损坏了,应由司机方面赔。昨天,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出台。

  这个示范《合同》是由湖北省工商、交通、旅游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合同》约定,旅游车要印“湖北旅游客运”统一字样,使用“旅游专段号牌”;司机后排两个座位,要写上“导游领队专座”;车上要有能记录行程的卫星定位装置;车内明显处,要公示车辆单位、司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电话等。

  司机有权拒绝超载,要平稳驾驶,不准疲劳和超速驾驶;在条件许可时,司机要尽可能满足行程变更的建议;旅客权益受损时,旅行社或司机方面要赔偿。(通讯员上官晓敏 记者马辉)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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