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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城镇东方村委会10.2万救灾款离奇失踪2年

2013年07月09日 14:0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村民:谁动了我的救灾款?

  万宁市万城镇东方村委会10.2万元救灾款离奇“失踪”两年

  政府下拨的救灾款本应专款专用,但是万宁市万城镇东方村委会却将10.2万元抗洪救灾款用于“完成2010年的新农保任务”。村民们事后得知,该笔款项并没有用于缴纳新农保,也不在村里的账户中。为此,村民们多次上访。今年6月末,该村委会贴出通知,称“10.2万元救灾款将在7月10日前发还给村民”。让村民不解的是,在此之前,这笔救灾款到底是谁拿走了?干什么用了?

  村里截留10.2万救灾款用于“缴纳新农保”

  近日,万宁市万城镇东方村委会的村民苏先生向记者反映,2010年10月,海南遭受特大暴雨水灾,万宁等市县损失严重,事后省市政府下发救灾款救助灾民。2011年1月末,万宁市万城镇政府将142.6064万元救灾款拨付给该镇东方村委会。2011年3月发放救灾款之前,在东方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苏某的主持下,通过党员集体举手表决的形式,决定将救灾款中10.2万元用于替受灾村民缴纳2010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剩下的钱按照村里研究的分配方案分给村民。

  村民:村里未代缴新农保,钱也不在账户中

  2011年底,村民发现,2010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要村民们自己缴纳,村里并没有代缴这笔钱。有村民找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苏某,要求其公示给哪些村民缴纳了新农保,但遭到拒绝。之后,万宁市万城镇村“两委”班子届满离任的经济责任审查领导小组给出了答案。

  据了解,对东方村委会“两委”班子任职期间(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的经济责任情况审查显示,该村委会账面结余的款项中没有这笔款项。随后,村民们开始到有关部门上访。

  村委会:这笔钱将于本月10日前发还村民

  今年6月20日,村会计祁某以村委会的名义,在村里张贴了《现将2010年特大洪水水浸房屋款限使用情况的说明》,称经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讨论,采取举手表决形式,一致同意在水浸房屋款限内扣10.2万元,用于“完成2010年的新农保任务”,至今该款尚结存。但没说明,期间这笔没在账内存着的款项被谁挪用了?

  6月28日,东方村委会张贴《公告》称,当天召开了村“两委”干部、党员、村组长、村民代表联席会,一致同意将在2010年水浸房屋款限内予借的10.2万元,于2013年7月10日前发给村民,具体发放方案同2011年3月18日的操作程序一样。

  律师:挪用救灾款超过3个月就涉嫌犯罪

  东方村委会会计祁某称,10.2万元救灾款即将如数发给村民,至于这笔钱之前被谁挪用了,最好问村书记兼村主任苏某。随后,祁某提供了担任村出纳的妇女主任黄某及村书记苏某的电话。记者试图联系两人,但他们都没有接电话。

  律师李君认为,挪用救灾款超过3个月,就已经涉嫌犯罪了。万宁市纪委等有关部门应介入,调查一下这笔钱到底被挪用了多长时间,用到哪里去了,给群众一个交代。(记者 韩建东)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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