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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小区井盖管理情况将记入物业信用档案

2013年07月09日 15:45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辖范围内的井盖设施要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好相关管理义务,对井盖的管理情况将被记入物业信用档案。

  济南市已经正式进入汛期,前不久,济南市下发关于加强城市井盖设施管理的通知,明确12家井盖产权和维管单位,通知规定,城市井盖设施产权单位为井盖设施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所属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排险、维修。其中,居民小区内井盖设施,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管理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管理义务。“根据这个规定,我们已经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对管辖范围内的井盖设施逐一普查,掌握井盖的产权归属,界定清晰各自的职责。”济南市房管局物业处工作人员介绍说,物业企业将分门别类建立井盖设施的管理档案,并将井盖设施维修、更换情况及时载入管理档案。“除了给井盖建立档案,还要建立井盖设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受托管理的井盖设施缺失、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通知井盖产权单位进行补装、更换或维修。”这名工作人员说,小区内的明显位置将会公开受托管理的井盖设施、服务电话和井盖产权单位的名称、服务电话,以便居民监督。

  此外,今年年初,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物业企业管理井盖的工作情况将与信用档案挂钩,对因管理不善出现伤人事故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企业和当事人的责任,处罚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记者 郑心茹)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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