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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44部门将接受社会监督评议

2013年07月09日 16:0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促进部门履职尽责,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群众监督,济宁将于11日至17日对济宁市直部门承诺践诺情况开展公开评议,将有44个部门单位接受社会监督评议。

  此次参与公开评议的为3月份参加公开承诺的市直部门、单位,中央和省垂直管理驻济的部门、单位,共44个。评议内容包括市直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

  评议通过纪检监察科技防腐网络平台进行,届时,系统从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直部门负责人,企业(项目)代表、服务对象、群众监督评议团成员、基层单位代表等组成的评议代表库中随机抽取,由网络平台发送参评信息。评议代表可登录“中国·济宁”网(网址:http:///),点击“市直部门承诺践诺评议活动”图标,进行评议投票。

  根据评定标准,对部门、单位的评议定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标准,量化指标为“满意”100分,“基本满意”70分,“不满意”40分,“不了解”不计分。评议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评议结果。评议坚持客观公正,严禁“串票”、“刷票”,投票结束后,公开评议结果。

  据了解,济宁市已连6年组织开展市直部门公开承诺践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实践证明,这是坚持开门抓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有益尝试,也是保证部门正确履职、规范从政执法行为的有效举措。”济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马辉)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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