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654人死后仍领高龄补贴 凸显机制不健全
中新网宁波7月9日电(记者 何蒋勇 实习生 林波)近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发现654位死亡人员仍领高龄补贴的现象。象山县民政局局长张有为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承认该县的确存在654人死后仍领高龄补贴的情况,事因系核实名单与发放补贴存在时间差。今天(9日),宁波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卢婉君表示,事情的发生反映出目前高龄津贴发放机制并不健全,应抓紧促进进一步完善。
654人死后仍领高龄补贴
据了解,象山县审计局在今年6月份的《象山县2011年至2012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的专项审计调查》中审计发现,截至2012年底,象山全县共有654个人员死亡后仍在民政部门领取高龄补贴。
象山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陈恩平介绍说,“654个人确实是存在死后领高龄补贴。”他表示,当初高龄补贴上报是手工操作的,由乡镇报上来,民政局每个月核实后,通过每个人的存折卡发放到个人手中。
根据象山县高龄补贴制度规定,该县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在发放的过程中,因为手工操作,再加上审核到实际发放过程中存在着时间差,造成了这个情况。”陈恩平解释,这几天的时间差就是乡镇报上名单,民政局审核,再到发放中间出现的时间差。“就是说人在统计好的时候死亡了,那么在发钱的时候仍然在享受。”
陈恩平再三表示,654个人只是多发了一个月,然而这跟审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不一致。陈主任认为,高龄补贴是新事物,新工作,不可能一开始就认识到,这次出现的问题跟民政局工作不负责任没有关系,不存在工作失误。
据介绍,高龄补贴是2011年的4月份在宁波开始实行,是一个老年福利制度,六月份的动态数据显示有17.3万老人领取高龄补贴,高龄补贴的发放由各区县负责。
时间差所致已进行整改
象山县审计局葛主任表示,一般单位是三年一轮审,民政局的转移支付是今年第一次审。这次出现的654个人死后仍领高龄补贴的总金额为5.9万元,出现这个情况主要是因为民政局的系统有滞后性,死亡的人员不能当月发现。她表示目前654个人的金额已经追回。
领取高龄补贴存在两年多,民政局自查都没有发现,审计部门又是怎么发现的呢?负责此次高龄补贴的象山县审计局企业事业科顾姓主审介绍说,他们审计了2011年和2012年的高龄补贴,将发放数据和死亡名单一比对发现象山全县654个死亡人员仍领高龄补贴。
顾主审解释,民政局手里也有死亡名单,就是数据没有去核对及时,民政局和殡仪馆虽然是上下级关系,但是数据没有通,现在改正了民政局的数据和殡仪馆的数据可以连起来了。“数据共享的话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记者从象山县审计部门获悉,654个人当中,其中57个人领取2个月高龄补贴;27个人领取三个月高龄补贴;其余500多人领取了一个月高龄补贴。
此前,宁波审计部门发布信息称,经审计指出后,象山县民政局立即对此现象进行了整改。要求各镇(乡、街道)在发放高龄津贴工作前,对死亡人员及时注销,同时对第一批高龄人员身份证号进行一一核对,保证发放无误。同时,要求局本级在每月5日前录入上个月的死亡人员名单,并于当月发放前及时注销,以避免高龄人员死亡后次月误发差错。此外与软件开发商联系,就信息系统相关程序作了更正与完善。
民政局称发放机制不健全
象山县民政局局长张有为接受采访时表示,出现这个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死亡信息跟发放时间方面存在时间衔接问题。
张有为表示,象山县高龄补贴发放的对象每个月有14000个老人,每个月死亡人数有300多个,每天平均10个人。“那么在月底的死亡,在农村一下子可能不清楚,我们的死亡信息主要是从殡仪馆获悉,有些月底死亡的人,月初去殡仪馆火化,就是这么个时间差造成。”
如何弥补死亡信息上的差距呢?张有为表示“我们(民政局)想通过发放时间的调整来避免多发放一个月的现象。”但他坦言,两年不到时间,系统运行当中会不断发现问题,民政局会及时地对软件系统进行调整优化,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9日,宁波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卢婉君表示,7月1日象山县民政局对宁波市民政局做了书面报告,报告显示确实是有这些人数。
根据之前有关高龄津贴发放的情况,卢婉君表示民政部门将做重新梳理。“今天将下发由局长亲自签发的文件,一个是对情况的通报,第二方面就是各个地方开展自查行动。”她表示自查的情况要到7月底才能反馈过来。
卢婉君表示,“象山事情给我们的(提醒)是目前我们的发放机制并不健全。”据介绍,宁波市民政局下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促进这个机制的完善,力求在机制的构建上不存在漏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