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评选“六好农户”“六好村庄”
2013年07月15日 16:28 来源:南昌日报 参与互动(0)
为策应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提升农村的环境面貌和村民的文明素质,我市每年将在全市农村范围内评选一次“六好农户”、“六好村庄”。
记者了解到,参评“六好农户”须满足遵规守法好、创业致富好、尊老爱幼好、邻里关系好、卫生绿化好、计划生育好的要求。其中,“创业致富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得解决劳动力就业50人以上才行。同时,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得超过本县区农村人均纯收入50%以上,其还需创立有自己的产业或企业,并带动当地20户以上农户增收致富。
“六好村庄”,则需同时达到规划建设好、产业发展好、村民收入好、社会治安好、生态环境好、民风素养好的要求。比如无乱搭乱建;村民人均纯收入整体水平高出本县区农村平均水平30%以上;房前屋后全面进行绿化,绿化率达80%以上,垃圾进行了无公害处理等。值得一提的是,入围参评的村庄须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并已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主导产业,有60%以上的村民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产业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超出本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0%以上。
我市范围内如有意向参评的农户和村庄,可在每年1月份自荐。评选胜出的农户和村庄,除获一定物质奖励外,如在同等条件申报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政策、资金等扶持,可获我市优先考虑。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