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房子过户慢 原房主找新房主索赔1万遭拒
将老房子卖给新房主,原房主没等到过户手续办完,就打算买新房子。结果因为二套房的问题,原房主选择放弃购买新房,但代价是交2万元违约金。
这可不是什么绕口令。新房主李先生表示,“原房主嫌过户慢,要我替他承担1万元,被我拒绝。我现在产权证都下来了,却住不进我自己的家!”
过户手续办好了 原房主却不交房
今年5月份,李先生与妻子杨女士在铁西区第一城小区买了一套70余平方米的二手住宅。“看房、买房都挺顺利的,6月份过户手续都办完了。”李先生出具了他新办理下来的房屋产权证,上面还注明房产为李先生与妻子的共有财产。
“6月份的时候,原房主马先生给我打电话,问我房子过户怎么还没办完,导致他没办法买新房子。”李先生说,因为过户没完事,就导致马先生再买新房属于二套房,在政策上对马先生利益有所损失。“所以他没买上房子,要承担两万元违约金。”而原房主认为这个损失是由于李先生办理过户太慢所导致,要求李先生承担其中的一万元。
“我就是按照正常程序过户的,凭什么要我承担他的责任呢?”李先生拒绝了这个要求。结果,李先生虽然已经拿到了房证,却进不去自己的房子。
因过户太慢 原房主没买上二手房?
“现在的房子住了一家人,说是原房主的朋友,我也没有房子的钥匙。我多次找马先生想见面谈,可他都不见我。”李先生给马先生拨去电话,马先生在电话中表示,办过户手续时,他曾问中介公司多长时间能办完,“中介说七个工作日,所以我才按照这个时间买的新房。结果用了一个月时间才办好。”马先生说,代办过户的中介是李先生找的,因此他只能找李先生。
“我从来没有承诺过七天就能办好。后来我问过中介,中介说正常办理过户就得一个月的时间,不可能七天就办好。再说,这个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李先生说。
当时给李先生代办过户手续的中介人员魏女士也证实了李先生的说法。
律师:原房主损失不应新房主承担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表示,原房主提出“中介承诺七个工作日办理过户”,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则按合同解决。如果没有约定,则损失只能由原房主自己承担。但是,房子若已出租给他人,应先履行完出租合同后,李先生才能入住。
李先生说,合同中并没有提及七个工作日须办完过户手续的规定。马先生表示,自己的房子是由朋友免费居住,随时都可以让出。但是,李先生还欠他尾款没有支付。李先生立即回应,只要马先生不再要求他支付那一万元钱,他愿意立即结清尾款。“我确实着急拿到房子进行装修。可是,这个要求实在不合理,我也不能因此而妥协。我希望马先生能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每个人卖完房子都提出这种要求,那我们以后还怎么相信别人?”李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