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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下发推选“全国优秀少先队员”等通知

2013年07月19日 19:34 来源:西安日报 参与互动(0)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的部署,团省委昨日下发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申报“全国优秀少先队员”,要求年龄6-14周岁,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少年儿童。少先队员应爱祖国,爱人民,从小树立报国梦,勤于思考,乐于创造,关心集体,孝老爱亲。近3年内受到省级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申报“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应为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5年以上的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爱岗敬业,在少先队育人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近3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荣誉。

  申报“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少先队大队,应少先队工作和活动活跃、有特色,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申报“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少先队中队,应开展主题鲜明、有意义有意思的中队活动,队组织有凝聚力,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团省委要求,各地团组织、少工委要在8月上旬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优秀个人和集体;选出真实、可学的榜样,特别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体现社会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的重大典型。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将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差额方式对候选人(集体)进行初评,并在团省委网站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正式候选人(集体)推荐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记者 拓玲 实习生 邢文捷)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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