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想变“V字脸” 微整形后却成“大肿脸”
2013年07月23日 11:21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参与互动(0)
“美容师说得可好了,什么你脸型不太好,用了这种产品能改善脸型,变成现在最流行的‘V字脸’,我相信了,没想到做完以后变成了‘大肿脸’,大家千万别信美容店的话。”7月20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府花园的金女士提起微整形经历,依然后悔不已。
5月10日 ,金女士在腾飞路一家美容店购买了价值500元的美容卡,做脸部皮肤护理。护理结束后,脸部就出现红肿等过敏反应,金女士要求美容店赔偿,可过去很长时间,店家也没给出满意答复。无奈之下,金女士于5月28日拨打了12315进行申诉。
呼市赛罕区金河工商所接受了这起申诉,执法人员来到美容店进行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从事美容美发的经营者,应事先向消费者明示美容美发达到的效果,美容美发应当注意的事项。美容美发达不到约定效果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给予重作或原价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以及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之规定,要求美容院立即退还金女士500元全额美容服务费。
工商人员提醒爱美的女士们:在美容院内做美容皮肤护理时,一定在使用前看清楚美容产品的成份、生产企业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美容事关自身“颜面”,切不可轻信导购的话。(记者 冯雪玉 通讯员 贾丽梅)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