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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丢两台空调内机 拾主坚持要800元才归还

2013年07月23日 13:33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老梁拾到了内机,要酬谢费从800元涨到1000元;律师称,捡东西不还,还漫天要价属于不当得利

  昨天,卖空调的小杨数给老梁800元钱,咬牙领回遗失的两台空调内机。一个月前,他请人从永川城区进货,谁知沿途坡陡,两台空调内机滑落,不知去向。

  打听了10多天,总算找到拾主,可他想给500元领走失物,拾主老梁却不乐意,先是要价800元,后涨到1000元。小杨有异议,老梁却说他不懂得做生意。

  急:花10多天找到内机

  几个月前,小杨代理长虹空调,在朱沱镇九层岩村销售。6月22日,小杨的库存不多,他请朋友帮忙,顺路捎回几台挂机空调。

  然而,当天傍晚6点多,空调送到时,小杨正巧急着去赴宴,没有当场清点。谁知第二天一清点,发现少了两台空调内机。

  朋友回忆,在朱沱镇上卸过货,那时货没少,估计是在朱沱镇至九层岩村路段遗落。

  第二天,小杨的妈妈便沿着朱沱镇步行挨家挨户地问,问了好几公里,还是没有下落。

  于是,小杨让朱沱镇的长虹商家帮忙留意配空调外机的顾客,10多天后,终于找到了拾主老梁。

  精:对方想要点感谢费

  原来,空调内机遗落在新岸山村一坡段,距老梁家不足百米。6月22日当天,老梁的媳妇途经时,看到两个纸箱横在路上,便捡了回来。

  拾主老梁是镇上的屠夫,经常转乡走镇收生猪。

  7月初,小杨和妈妈首次上门找老梁。但是老梁说,他不确定捡到的空调内机就是小杨的,拒不归还。当时,小杨也没出示凭证,证明失物是他的。

  但是,在小杨看来,老梁是想要点“感谢费”。没过几天,他再次上门,准备给500元感谢费。

  惊:1000元一分都不少

  “四五百块谈都不要谈。”老梁不乐意,开价要800元。

  不料,对方的开价超出了小杨的预算。于是,小杨试图压低感谢费,与老梁讨价还价。谁知老梁的父亲重新开价,喊出1000元,少一分都不行。

  当小杨拿出1000元时,老粱家再次变卦,又不想还空调内机了,甚至还打算配个外机或者廉价卖掉内机。

  昨天,新岸山村村主任出面调解,小杨和老梁各做让步。

  小杨向老梁支付了800元后,老梁搬出两台长虹空调外机,还给了小杨。

  律师说法>

  捡东西不还属不当得利

  生活中,时常会遇到丢东西或捡东西,尤其是涉及较大金额时,应该怎么办呢?

  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文说,小杨应当首先开具失物凭据,证明老梁所捡东西确为他所遗失。如果市民遗失贵重物品,可先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寻求帮助。

  “捡到的东西属不当得利。”高文建议,根据《物权法》规定,市民拾得遗失物,应交给有关机关(例如:公安机关),在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必要的费用。”高文说。

  另外,拾主切不可以捡到遗失物为理由,漫天要价。若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已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将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文·图/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记者 郭发祥

  昨日,小杨(右一)交给了老梁800元后,领回了空调内机。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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