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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办医疗纠纷立法听证会 3万以内可私了遭反对

2013年07月24日 10:14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图为:听证代表踊跃发言 记者萧颢摄

  湖北举行医疗纠纷立法听证会 3万元以内可私了引反对

  发生医疗纠纷,3万元以内可私了是否合适?医疗调解委员会能否保持独立性,让医患双方信服?患者死亡后是否该强制尸检?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16名从事律师、保险、医学教授等不同职业及来自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医院等部门的听证陈述人,就草案重点内容展开激辩。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这是省政府首次举办立法听证会。有关听证意见汇总研究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及时对立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焦点一

  3万元赔付线高还是低?

  草案规定,患者或其近亲属要求协商且索赔金额不超过3万元的,可在医疗机构设立的专用接待场所协商解决。这也意味着发生医疗纠纷,3万元以内的索赔可私了。赔付线高还是低?听证代表普遍表示过高。

  “3万元协商赔付线太高了。”听证陈述人贺丹心提出异议。

  贺丹心表示,协商的赔付线定的偏高,易导致大闹大赔、不该赔乱赔现象蔓延。她举例说,广东等地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我省最好也将协商赔付线定为1万元或5000元。”

  长期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听证陈述人夏小安也认为,应将协商赔付线由3万元修改为1万元,这样能有效引导双方走合法程序。

  焦点二

  患者死亡该否强制尸检?

  草案规定,医患双方当事人未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死者近亲属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的,医疗机构可邀请医调委等第三方人员签字见证。

  “尸检时间不应该强制规定在48小时内,要尊重家属的意愿。”来自司法部门的听证陈述人余子悦说,即便死者亲属不同意,也不应该由第三方人员签字,否则可能成为医患双方新纠纷的起源。

  医学界专家陈新山则从专业角度提出不同观点,如果一个人死了,不通过解剖查明死因,分清责任,如何科学调解?

  焦点三

  “医调委”能起多大作用?

  草案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的调解申请,履行调解处理职责,引导医患双方公平、妥善解决纠纷。

  医调委能起多大作用,能否保持独立性,让医患双方信服?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听证陈述人李建敏说,医调委是一个民间机构,机制比较灵活,但没有行政权和执法权,权威性不足。

  “医调委最重要的是要增强其公信力。”从事保险行业的听证陈述人王辉说,目前医调委执行力和号召力都相对较弱,建议引入媒体全程监督机制。

  焦点四

  医疗纠纷与医闹如何区分?

  针对医闹现象,草案明确打击。如何将医疗纠纷和医闹区分开来,成为听证会焦点。

  今年79岁的退休职工梁在金是听证会上年龄最大的听证陈述人。他说,医患双方矛盾中,医院是强者,患方是弱者,医方应负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简单地把医疗纠纷与医闹混为一谈。

  “医闹现象应有更细致的规定,明确何种情况采取报警措施。”来自医疗机构的王建强结合自身经历说。(记者王荣海 见习记者陈诗甜 通讯员陆宜峰 实习生付聪 崔先康)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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