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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近11万小微企业享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新政

2013年07月26日 11:36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我省近11万户企业受益。

  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小微企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广泛分布于各行各业和各地区,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省税务部门表示,小微企业是就业的最大吸纳器,直接关系千千万万人的就业和收入。此次出台的小微企业减税新政,为小微企业带来实惠。鼓励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需要形成长效机制,通过降门槛、减税费、简手续等一系列措施,可以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使改革红利惠及最广大群众。(记者马云霄)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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