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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推物业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扣满18分下岗

2013年07月26日 16:1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绿地堆物未及时清理的记1分;电梯运行中因故障引起人员被关时,企业电梯维修人员或委托的电梯维修专业单位未能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记3分;挪用或侵占专项维修资金的记18分……对物业公司及项目经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分,企业记录分值达到10分时,该企业不得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当项目经理记录分值达到18分时,撤销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注册,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今年7月开始实施的《长宁区住宅物业行业管理办法》明晰了对物业企业的处罚程序,且量化处罚标准。

  今年7月1日,长宁区制定了住宅物业行业管理(试行)办法,试行期到2015年6月30日。《办法》实施后,对物业的监管手段更加有力。(记者 袁玮)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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