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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孩父母相继离世 民政部门启动救助程序

2013年07月30日 09:50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4岁娃小杰的父母相继离世,外墙瓷砖砸伤大二女生,少女任菲被面部病痛折磨了四年,在这个7月,这三条新闻都引发了本报读者的强烈关注,很多人为三个孩子的遭遇揪心、落泪。

  看完今天的这些后续报道,关心这些孩子命运的好心人们,会感到一点欣慰,一些希望。

  民政部门将到打通镇,核实小杰一家的情况后救助

  婆子妈卖房给儿媳治病 后续

  小杰不到3岁,爸爸去世了,刚满4岁不久,妈妈也离开了人世,年迈的婆婆和爷爷都长期患病,无奈之下,婆婆打算将孙子送养。

  重庆晨报连续报道了“婆子妈”陈发秀一家的经历后,迅速引发了读者、网友和民政部门的关注。陆续有多个家庭表达了同情,并有意收养小杰。

  “我每月寄300元给小杰”

  “我是流着泪读完这篇报道的,这家人怎么这么可怜”,“我要帮助这婆孙俩”……这些天,重庆晨报966966公众服务中心热线还有记者的手机,都接到了大批读者的电话、短信,他们希望联系上“婆子妈”陈发秀,看望婆孙俩,表达一点爱心。

  “我愿意每个月提供300元生活费。”今年62岁的罗媛越是沙坪坝人,有一个4岁的外孙,一家人都很关心、同情小杰和陈发秀。罗媛越退休后做了点小生意,“只要我有能力,我就会一直给小杰寄生活费。”

  重庆讯体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礼几次打进966966热线,愿意帮助小杰一家。“我也有一个5岁的儿子,小杰和陈发秀太苦了……”黄礼表示将带着自己的儿子到小杰家,先给他带点玩具、捐点钱。

  “我还要发动公司员工,让大家一起努力给这婆孙俩捐款。”黄礼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解决这个家庭的经济困难,还希望能劝一劝陈发秀,亲情很重要,如果可以还是把小杰留在身边照顾。

  民政部门启动救助程序

  市民政局、綦江区民政局也关注到了这一个不幸的家庭。在看了重庆晨报的连续报道后,市民政局已经安排綦江区民政局着手核实情况。

  “只要情况属实,我们将从市、区等多级给予救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秘书长韦荣也从基金会的渠道,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情况核实,“将尽力予以救助。”

  昨天下午,綦江区民政局局长胡辉明在电话中告诉重庆晨报记者,“我们已知道这个事,正按程序开展工作。”今日上午,綦江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将到打通镇实地调查核实。

  送养的相关法规>

  真要送养小杰,婆婆舍得吗?

  有不少读者很关心“婆子妈”陈发秀打算给小杰找新爸妈的事。自从重庆晨报的连续报道刊发后,陆续有多个家庭表达了同情,并有意收养小杰。

  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陈锐表示,“从法律层面讲,陈发秀作为小杰的第一监护人,由于无力抚养,是可以将小杰依法送养的。”但是,一旦送养,小杰与陈发秀一家虽然存在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而言,小杰与陈发秀老两口就不再存在赡养关系了。陈锐特意提醒,“虽然一切为了娃儿着想,但陈发秀还是要考虑好。”

  什么样的家庭可以收养小杰?陈锐也作出了解释,“不是谁想收养就能收养,还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收养家庭首先要满足的条件是,无子女,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能力,收养方没有患精神、传染性疾病,收养方夫妻双方须年满30岁等。所谓收养方无子女,必须是夫妻双方都从未生育过,再婚家庭一方之前已经生育过孩子的,即便是再婚后没有生育也不符合收养条件。

  陈发秀想给小杰就近找一户好人家,她还要经常去看小杰。“这很可能成为一种‘民间抱养’。”陈锐说,如果收养方没有办理正规收养手续,即便收养了小杰,孩子在法律上对养父母不存在赡养义务。因此,送养方和收养方应依法办理手续,至于两家人今后的走动往来,应为孩子着想,多些善意的理解。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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