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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树立对楼堂馆所“红线”的敬畏

2013年07月30日 10:0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随着新一届中央政府提出“让人民过好日子,政府过紧日子”,下大力气遏制楼堂馆所滥建风,各地陆续有一批“豪华办公楼”被舆论“晒”了出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更是直接把一些地方超标楼堂馆所推向风口浪尖。媒体调查发现,有的被曝光“豪华办公楼”正通过上缴出租所得及清理超标超面积等措施整改;也有一些已经建成的办公场所,在舆论压力之下,正处在用与不用的“进退两难”之中。

  在过去的几年,中央曾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停建楼堂馆所,但是在土地财政的冲动下,个别地方将楼堂馆所视为“楼宇经济”的组成部分,把楼堂馆所打造成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成为显赫的政绩工程。楼堂馆所一个个赛皇宫、赶白宫,豪华程度让人咋舌,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此次印发《通知》是今年3月换届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第三次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对于打击滥建楼堂馆所现象的决心是坚定的,但也同时反映出根治之难。往前回溯至2007年,当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相比此次“停止”的用语,2007年的通知只是明确为“严格控制”。从“严格控制”到“停止”,不只是一个姿态取向的问题。

  政府如果沾染奢华之风,投向民生的有限财政就可能缩减。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考察时明确提出:“为老百姓服务的场所、便民利民的场所搞得好一点,我看着心里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丽,我看着不舒服。”因此,党政机关树立对楼堂馆所建设“红线”的敬畏很有必要。这种敬畏不可能是平白而生的,归根到底必须落实为具体措施。《通知》制定了两项新规,楼堂馆所建设、维修情况年终须公示;已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这一方面加大了公众监督的力度,要求年终公示楼堂馆所“账单”;另一方面堵住了不少单位建新楼后出租从中牟取利益的“财源”。一些处在风口浪尖的“豪华办公楼”,正通过上缴出租所得及清理超标超面积等措施整改,积极回应新规。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是,已经建好的超标楼堂馆所尽管不合规,却已是既成事实,让其不浪费、不奢靡、物尽其用,正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但是整体来看,除了被广受舆论关注的“豪华办公楼”,能做到自查自纠的地方依然不多。对于规定的落实力度抱有幻想,恐怕是这么多年来一些人已经形成的惯性。

  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停建楼堂馆所、腾退清理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的难度不小。有的地方总是巧立名目逃避监管、想方设法暗度陈仓,还有一些地方以“工程已经开工”、“建好不用是浪费”为由,打擦边球、玩时间差。要打破这一行政惯性,必须依靠体制内自上而下的示范作用,同时适度地向社会公示透明,这将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近年来不少反响强烈的党政机关“豪华门”事件都是民众率先举报的,可见要最大限度地整肃楼堂馆所问题,单靠各地区的自查自纠远远不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充分发挥民众的力量,让那些自查的“死角”在民众的监督和举报下暴露无遗,并积极而严厉地问责、查处、纠正,方能彰显清理整顿的力度和决心。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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