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给女儿买礼物当街抢劫路人手机被抓
2013年07月30日 15:3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没知识没技术又不愿意干力气活,在菏泽打工的枣庄市山亭区人董某就是这样一个人。女儿马上过生日,自己挣不到钱被妻子数落,董某便想到抢劫这条“老路”。
董某初中毕业后便在家待业,2002年因抢劫罪被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05年8月份左右因抢劫罪被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1年10月份因减刑释放。今年2月份其带着妻子和两个女儿来到菏泽打工。
因没技术又不愿干力气活,董某干过保安等工作,一月挣千余元,远不够一家四口花销。7月21日晚,因为女儿马上过生日,自己挣不到钱被妻子数落,董某从租住的房子出来散心。22日凌晨1时许,董某见一女孩独自行走在八一路,边走边打电话,董某便心生抢劫的念头——“把手机抢下来换点钱花,给我女儿买个生日礼物”。由于是深夜街头,加上抢劫的对象又是一名女孩,董某很轻松就得手。第二天董某将手机卖了300元,给小女儿买奶粉花了不到100元钱,给大女儿买个玩具花了30块钱,剩下的钱自己吃饭花掉。
菏泽开发区警方接报案后,和平路派出所和刑警大队联合展开侦查。民警周边走访调查和调取附近视频监控后,很快锁定嫌疑人,于7月26日将董某抓获归案。现董某因涉嫌抢劫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张继业 通讯员 李增强)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