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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被打 没签合同不算工伤权益难保障

2013年07月31日 14:3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保洁员清扫道路遭扔垃圾者殴打》追踪 

  27日,保洁员于兴坤清扫街道时被两个乱扔垃圾的男子打伤,事情过去3天,因于兴坤没有与用人单位签署合同,此次受伤不能算工伤。记者进一步采访了解到,保洁员中很多人都没有签订过合同。

  没有签订合同

  不能算工伤

  30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烟台山医院,见到了正在输液的于兴坤。于兴坤发紫的眼眶仍然没有消肿,左眼还是无法睁开,最多只能眯一条缝。于兴坤告诉记者,他现在还是觉得恶心,只能吃流食,脑袋一阵阵发晕,至少还要在医院做两三天的检查。

  于兴坤的儿媳告诉记者,她和于兴坤都是归向阳街道办管的保洁员。现在于兴坤被打,作为儿媳还得在医院陪床照顾,工作也耽误了。目前已经向医院交了6000多元钱的治疗费用,过阵子的检查还得交钱。

  于兴坤说,虽然已经在向阳街道办市容所干保洁员五六年,但一直没有签合同,没有保险在工作期间遇到人身伤害单位说不能算工伤,得不到单位的任何补偿。于兴坤的儿媳告诉记者,至于打人者的赔偿问题,得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再说,可能还得通过起诉解决。

  记者联系到了向阳街道办市容所,杨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提出要求严肃处理此事,并且会一直关注此事的进展及于兴坤的治疗情况。市容所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说,于兴坤没有合同,算不上工伤。

  临时工申请工伤

  其实也有办法

  像于兴坤这样工作多年的保洁员没有合同和保险并不少见,记者在街上随机询问道路保洁人员,不少都没有保险,更有一些是打零工,干一天领一天的工资。

  记者了解到,不是所有的保洁员都属于市容所管理,还有一部分街道清扫工作承包给了物业公司。烟台明德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有140名左右的保洁员负责所承包路面的路面清洁和垃圾清运,烟台市像他们这种承包环卫工作的物业公司还有四五家,这些工作人员也不是每人都有保险。

  记者就于兴坤的情况咨询了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的杨雪美律师。杨律师告诉记者,临时工申请工伤也是有法可循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与工作相关事宜时遇到意外伤害,均可以依据劳动关系证明申请工伤。除了劳动合同外,还可以以工资卡、工作证、考勤表或两个以上的证人证词为依据。(田甜)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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