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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免费玻璃杯 六旬大妈摔成八级伤残花去数万元

2013年07月31日 15:03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因小失大,太不划算了。”嘉兴秀洲区的刘大妈抱怨说。

  嘉兴某楼盘开盘,为聚人气,排在前面看房的人有一个免费玻璃杯赠送。听到消息,61岁的刘大妈也去轧闹猛。结果人太多,大妈被挤成八级伤残。

  她把房产公司告上法庭。吵了大半年,法官四次调解,日前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该房产公司赔偿刘大妈8万元。

  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嘉兴一房地产开发公司某楼盘三期开盘,为吸引顾客,他们在营销上动了脑筋——前面的看房者免费赠送玻璃杯。

  看到广告,刘大妈也兴冲冲加入到免费领取的队伍中。

  可来领取礼品的人数较多,场面混乱,等玻璃杯拿出来时,大家一哄而上,一时间秩序失控,刘大妈挤在人群里被推来搡去,一个不稳摔倒在地。

  这一下,摔得不轻,站都站不起来。

  房产公司工作人员见状,马上送她去医院。一检查,左大腿根部骨折,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

  事后,房产公司只拿出过5000元钱,但刘大妈光医疗费就花去了好几万元。

  刘大妈认为,自己摔伤是由于房产公司没维持好秩序。她一纸诉状把房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29万元。

  房产公司辩称,原告刘大妈受伤的责任主要在于她自己,房产公司已经尽到了安全责任,现场也安排了管理人员,但场面失控不在可预控的范围内,是她自己摔倒的,29万的赔偿金额实在太高。

  之前有过三次调解,双方都因赔偿金额谈不拢,不欢而散。

  大半年过去了,日前,秀洲法院的法官组织了第四次调解,最终双方互让一步,刘大妈获赔各项损失共8万元。- 本报通讯员 秀舟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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