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市月捐10元可设个人慈善基金
2013年07月31日 15:18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仙桃市民政局、慈善总会日前推出个人、家庭月捐10元起,单位月捐1000元起,按月或者每年一次性捐赠,就可设立个人小额冠名爱心基金的服务。
在小额冠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为主线的基础上,仙桃慈善总会推出7个具体慈善阳光行动募捐项目。即“慈善情暖万家阳光行动”、“助青春飞扬阳光行动”、“慈善冠名阳光班”、“助鹰展翅阳光行动”、“重阳节敬老阳光行动”、“雷锋基金”阳光行动、“妇女儿童发展基金”阳光行动等。受益对象包括城乡困难家庭、重大疾病青少年、困难家庭子女及孤儿、高龄老人及敬老院老人、单亲特困母亲和女大学生等。 (记者 张卫华)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