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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到2015年半数病人可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2013年08月02日 15:24 来源:西安日报 参与互动(0)

  为完善药品“三统一”制度、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昨日,省政府公布《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目标至2015年,基本实现50%病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意见》将着力解决我省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以完善药品“三统一”制度、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逐步解决我省药品“三统一”集中采购制度出现的问题,如弃标、价格倒挂、生产企业不供货以及中标品种不全等;对独家品种可探索以省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临床和基层必需基本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同时,加强对配送企业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和末位淘汰制度,保证配送率稳定在95%以上,并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实际需求,每年定期动态调整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品种。

  《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使50%的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实现一体化。打破县镇医务人员编制身份限制,积极推行以服务一体、互为依存、优势互补为特点的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从而解决优质资源下不去、基层人才留不住、老百姓看病不方便等问题。同时,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新进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力争到2020年乡村医生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并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积极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到2015年全科医生签约人数与服务人口比例,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至2015年,基本实现50%病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记者 闫珅)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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