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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众人物犯错没有特赦的“小时代”

2013年08月05日 09:4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8月3日13时10分,歌手韩红因涉嫌挪用牌照被民警当场查获,并被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移交所在单位进一步处理。4日凌晨,韩红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上致歉,“我错了,真诚地鞠躬并道歉!”称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一切处罚。(8月4日《新京报》)

  知错则改,善莫大焉。韩红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在被处罚、曝光之后没有躲躲闪闪,抑或采取鸵鸟战术拒不认错,而是选择公开道歉,为自己的形象挽回了一点分数。笔者之所以持此论调,不是对韩红要求有多低,而是据以往的案例,想让他们“低头认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如果记忆力够好,大家一定还记得2009年“尔康少爷”周杰演的那一出戏。周杰事发当天凌晨驾驶大奔撞翻出租车,导致3人受伤,目击者指称周杰当时“浑身有浓烈酒气”,周杰报案后未等警察前来便离开现场,消失了12小时后方才现身接受处理,之后检测酒精含量为零。虽然交管部门极有可能撤销对其“肇事逃逸”的指控,但大多数网友均认为周杰的消失有酒后肇事逃逸之嫌,更有网友调侃周杰为“周逃逃”。

  不管是如今的韩红“套牌”,还是高晓松当年的酒驾,不管是逃跑的,还是道歉的,总让人觉得有点不吐不快——好像混贵圈的,不做点出格的事都不好意思了。作为一名老司机,就不知道挪用牌照违法?在7月中旬,韩红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奥迪A8行驶到长安街时因走公交车道,和一辆小轿车发生事故。而且,据北京市交管局证实,8月2日,韩红驾驶一辆法拉利时拨打电话被网友拍照上传到网络。同时警方表示,以上两起违法行为都已被处理。记得本山大叔小品中有一段台词“有错就改,改了再犯,犯了再改,千锤百炼!”也不知道有些公众人物是不是入戏太深,竟然把小品中的讽刺全盘复制移入生活。其实,之所以会这样,个中缘由很简单,他们习惯了众星捧月,习惯了高高在上,不会把法律规则当回事。

  对于韩红,有的网友不依不饶,也给各位“大人物”提个醒,在法律面前没有你们的“小时代”。作为公众人物,在“明知故犯”之前,不仅要“知错就改”,更要多顾忌一下自己的形象,多考虑一下对公众的影响,千万不要过度自信,往自己身上泼脏水。(李千帆)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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