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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公车私用被责问追踪:泄露信息者被扣工资

2013年08月05日 11:1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连续报道

  举报公车私用被“责问”

  昨天,本报焦点新闻A3版独家报道了镇江一市民向该市政府热线电话“12345”举报公车私用、不想次日即被被举报人镇江卫生监督所当事人打电话责问的消息。昨天,责任主体单位镇江市卫生监督所给记者发来一则《关于个别同志公车私用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通报对公车私用人的处理意见。

  群众反映

  12345将举报人信息外泄

  镇江一位市民,向镇江市政府热线“12345”举报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深夜公车私用。不想次日,却接到了被举报人的责问电话。这位市民郁闷之下,将此事发到当地论坛上,很快引来大量网友围观,并质疑“12345”怎么能擅自将举报人信息外泄。

  8月3日,镇江卫生监督所发布“官方回复”,承认信息泄露责任在他们。镇江市政府热线“12345”则表示,将追究镇江卫生监督所的相关责任。此外,镇江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国年还说,涉及公车私用者,是该单位一名退二线的副调研员。

  处理方案

  补交200元油费,扣罚工作人员工资

  昨天,记者从镇江市卫生监督所陈宏书记处获悉,公车私用及后续被举报人致电责问举报人事件发生后,该所及主管部门镇江市卫生局对此事一直都高度重视。最终,在3日深夜形成了这份《处理意见》:

  根据本单位公车使用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政策,本所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公车私用的当事人进行诫免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改正,个人承担当日车辆使用的油费200元,扣除8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对在处理本次投诉过程中处置不当,造成投诉人电话泄漏的办公室人员进行诫免谈话、责令改正,扣除8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完善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管理和使用的严格及规范。

  四、对本单位的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范、制度进行完善,严格规范投诉处理过程,确保今后不出现类似问题,切实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责成当事人就打电话给投诉人、并且态度较差的问题进行当面道歉。单位领导就本次投诉处理不当,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向投诉人道歉,并虚心听取改进意见。(记者 万凌云)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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