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政府采购不让人疑就必须全面公开透明
2013年08月05日 13:27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4日一家媒体报道,网友发帖举报邳州卫生局电脑采购疑云,称该局“打着公开招标的幌子,采购办暗箱操作,花高价买与标书严重不符的电脑”。
面对质疑,邳州卫生局局长表示,“我们都是按照程序走的,没有问题。”“程序”没有问题,就等于其中细节也没有问题吗?没有透明度,光靠一句“按照程序走”,还不足以说服人。
现实中,不少腐败与政府采购有关。一些供货商关系硬就能中标,送钱多也能中标。为公平起见,有关部门推出“统一招标采购”,但这并不意味着“一统就灵”。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腐败的克星。如果邳州卫生局能够事前公开招标内容,中间公开招标过程,事后公开招标结果,详细公开诸如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以及供货价格、规格参数、供货时间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质疑自会消于无形。
客观地说,《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制度在现实环境中,之所以没有增加人们对政府采购的信任,是因为制度有漏洞。例如,动辄“选择性公开”。这样的“变通”,表面上遵循的原则与制度规定一致,而变通后的目标与制度不尽相同,甚至背道而驰。所以,政府采购要公平公正就必须全面公开透明,不留余地。有质疑,就要进行严格审查,对违规者绳之以法。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