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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行政事业性收费何以禁而不止?

2013年08月06日 13:1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行政事业性收费,何以禁而不止?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日前披露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为数不少的地区,国家明文规定取消的诸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仍在收取,严重影响改革措施的有效性。

  某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禁而不止,为之归因毫无难度。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传统内,政令的效用,自然会由上而下逐层递减。

  “上令下不行”,几乎是现代科层制政府的共同遭遇。一个常识是,在“上下级垂直领导与服从的关系”里,下级机构不仅简单执行上级意志,也具备一定的利益自觉意识和自主的行为偏好……国家虽明文取消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却无奈此举冒犯了许多地方政府的利益,最终只能换来个“被搁置”或“变通执行”的命运。

  毋庸讳言,任何一种存在既久的“收费”,都会给征收者造成路径依赖。这种依赖,大致由两方面组成。一方面,指形成了对“获益”的稳定心理预期;另一方面,则指过往的“收费”行为,已经集聚了相当数量的“寄食群体”……可以想见,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收费,既会令地方产生心理落差,且就算安置原先的“征费职员”已是一笔不菲支出。既如此,又怎会积极为之呢?

  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基层面临困境,乃是人所共知的现实。至于怎样纠偏,则是各有各的思路。在很多人看来,“当前,尤需建立干部政绩的科学考核机制;增加政策执行监控机构的权威性、独立性。”的确,凡此种种皆是对症下药之举,但也因其太过显而易见,反倒令人有老生常谈之感。且从本质上说,此一建议仍寄望用“强力手段”压制既存利益纠葛,着意于修复、强化行政系统内的“服从”传统——它未必能解决根本问题。

  说到底,只有让上级意志与下一级的利益诉求相调和,所谓“令行禁止”的局面才可出现。就此而言,厘清如何补偿地方的利益流失、如何分摊改革的成本,显然是先决性的!(相关报道见8月5日《人民日报》)(蒋璟璟)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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