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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医疗机构“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四项工作

2013年08月06日 16:51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 太原医疗机构“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四项工作

  8月2日,从太原市卫生局传来消息:为加强对直属医疗卫生机构 “一把手”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该局出台规定,市直属各医疗机构的行政主要领导及主持工作的副职,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工作。

  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这四项工作在医疗卫生机构十分重要,也被部分“一把手”视为必须抓在手里的“肥缺”,并由此产生相关腐败问题。为此,太原市卫生局要求,对于这四项工作,市直属医疗机构必须经集体研究,授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主要领导具体分管。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后,市直属医疗机构“一把手”要支持分管副职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地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分管副职认真履行职责。分管副职要主动接受“一把手”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半年将分管工作情况在班子成员会上进行汇报。对不能正确执行相关规定的“一把手”和分管副职,将实施责任追究。

  与此同时,太原市卫生局要求各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从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制订预警防控措施,形成职责明确、程序严密、运行科学、管理有效的防控工作模式。(记者 秦洋)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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