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欺诈团购客 不买泳帽别想下水
昨日,家住开发区第三大街的吴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向记者诉说了一件生气的事。上周末吴女士持两张网上团购的游泳体验卡带女儿到某健身中心游泳馆游泳,工作人员却要求她花60元买两顶泳帽才能下水游泳。吴女士提出疑问,工作人员说,在团购内容中上已注明须购买泳帽,当时,吴女士以为自己没看到团购内容,便付了钱。可等她回家后却后发现团购内容并未有此注明。“团购内容并未写清到店需要再付钱购买泳帽,我打电话咨询时也没有通知我,这明显是欺诈消费者。”吴女士气愤地说。
记者以团购消费者的身份来到了这家健身中心游泳馆咨询,工作人员称的确会要求消费者佩戴泳帽后再下水,没有泳帽的消费者需要进行购买。记者对团购内容中并未注明游泳时必须戴泳帽提出了质疑,工作人员则称这是游泳馆的规定,但在游泳池周边记者也并未看到这项规定的公示。
对此,记者拨打了12315热线电话,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关于游泳馆相关规定条款,商家有告知消费者的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若商家在消费者团购时未注明“要下水游泳必须购买泳帽”,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进行额外消费,便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对此,消费者有权拒绝。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可以注意留存团购内容截图及额外消费的发票等证据进行维权。此外,消费者若碰到团购内容中未明示却要求进行额外消费的商家,可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见习记者 王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