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考上自费研究生家中低保遭取消 民政厅关注
参与互动(0)孩子考上研究生本是件开心的事,可芜湖繁昌县的崔先生却担忧起来了。孩子读自费研究生家里负担更重了,而此时当地民政部门决定9月开始取消他们自2005年开始享受的低保。崔先生致电晨报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孩子考上了研究生,学费需要自费,家庭负担更重了,为什么还要取消低保呢?
崔先生称,他和妻子没有稳定的工作,靠打临工供孩子上学。孩子今年24岁,今年考上了湖南师范大学的自费研究生,“以后每年要8000元的学费,还有住宿费和生活费。”对于取消低保一事,崔先生多次找到当地民政部门,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因为他孩子考上了研究生就被视为能获得收入的家庭成员”。
8月6日,就崔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芜湖市民政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目前,芜湖市及其区县是以户为单位,以户的收入来计算这户家庭是否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而崔先生的孩子大学本科一毕业,就会被视为有劳动能力并能获得收入的家庭成员。这样,崔先生家庭的整体收入就会上升超过当地最低收入标准,所以不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
繁昌县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人称,崔先生的孩子如果不去就读研究生,且短期内没找到工作,民政部门会让他们家再享受6个月的低保补助,“低保被取消后,崔先生家里出现生活困难,可以申请其他方面的帮助。”
对于民政部门的说法,崔先生表示难以理解。但他表示,孩子大学本科四年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的学业,现在看来也只能继续求助国家助学贷款,来完成接下来的研究生学业了。
8月6日下午,记者又咨询了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朱姓负责人。他称,会与晨报及时沟通、关注此事,如果确实是当地民政部门乱作为,上级民政部门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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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在读研究生吃低保曾引争议
据《齐鲁晚报》2008年6月22日报道,“山东省诸城市在当年的一次低保审查中发现,一个低保家庭中出现了一个特殊情况,这个家庭中的一名成员去年考上某高校研究生,而其家庭十分困难”。当地民政部门也拿不准,能否把他作为家庭成员享受城市低保。当地民政部门马上向潍坊市民政局反映,最后经商议,民政部门认为这名研究生可以作为家庭成员享受低保。
后来不少市民对高学历还享受低保待遇表示不理解。有人认为,给一些贫困家庭进行补助或救济可以理解。不过对一些有能力赚钱,特别是大学生、研究生进行补助就说不过去了。(江淮晨报 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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