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车并打碎15辆公交车玻璃入狱
2013年08月07日 19:00 来源:宁夏日报 参与互动(0)
8月4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酒后驾车并打碎15辆公交车玻璃的恶性刑事案件。
去年9月7日晚,董某某酒后让朋友马某某开车送他回家。在行驶到兴庆区清和南街时,董某某看到BRT车道内行驶的公交车,认为BRT“占据”了宽敞的道路而心生不满,要“整整”这些公交车,他便用随身携带的弹弓向公交车发射钢珠。后马某某下车,董某某自己驾车,并继续用弹弓向公交车发射钢珠,致使15辆公交车车玻璃、车皮不同程度受损,经评估损失62500元。董某某在逃离现场时被当场抓获,经交警部门调查,董某某无驾驶证,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149.94毫克/100毫升,属无证醉酒驾驶。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某用钢珠损坏公交车,属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其在道路上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被告人董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赔偿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各项损失62500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董某某当庭表示服判。(记者 张涛)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