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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湾将实施最严格环保制度

2013年08月09日 08:35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乐清湾位于温州、台州交界处,被称为金色海湾,但它的水质每况愈下。2012年环境公报和海洋渔业部门监测显示,乐清湾海域为劣四类海水。

  昨天,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乐清湾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基本定稿,即将报省政府批准实施。据该方案,浙江拟在乐清湾区域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保护制度,目标是到2017年,乐清湾区域污染得到有效整治,水质有所改善。

  整治期间,乐清湾区域将执行“五个一律”的最严环境监管措施:对超过纳管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治;对没有达标、直接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企业,一律关停;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由司法机关处置。

  此外,在加快完成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优化乐清湾区域产业布局和结构基础上,2015年底前,该区域各类重金属排放量将削减60%以上;2017年底前,在乐清湾全流域执行国家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报通讯员 晏利扬 本报记者 孙燕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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