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保洁员超市晕倒1月后身亡 家属要求超市赔偿

2013年08月12日 13:5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7月4日这天,在超市上早班的保洁员林某突然晕倒,在医院住了近一个月,林某不幸离世。昨日,林某的家人认为这和超市未能及时施救有关,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工伤赔偿。

  家属说法:超市没有及时施救

  昨日上午,林某的家属来到人人乐超市,希望希望对方就林某的死亡给个说法。据林某的妻子杨女士介绍,他们家住在自贡鸿鹤坝附近,7月4日这天,丈夫到超市上早班,“早上6点多钟就出门了”。

  “7点多的时候,家里人就接到超市负责人打来的电话,说我的父亲晕倒了。”林某的儿子在当天上午8点左右赶到了父亲所在的超市,当他赶到现场的时候,距离他父亲出事已经有40多分钟了。“超市也没有打急救电话,只是弄了点白糖开水,让他在一楼休息。”

  杨女士说,当天上午,家里人就将林某送到了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急性消化道出血。“我丈夫给我说的是,当天早上他把一排购物车从一楼往二楼推,结果不小心被推车撞到了腹部,之后就晕阙了。”在医院住了三天后,林某病情加重,转到了成都的一家医院,并在8月6日不治身亡。

  员工说法:他不是超市职工

  昨日上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人人乐超市进行了走访,在对4名员工进行采访后,他们都表示知道情况。其中一名员工告诉记者,林某并不是人人乐的员工,而是属于中高保洁公司,保洁公司是属于人人乐外包的。“那天早上林某没有吃早饭,早上是突然晕倒的。 ”

  “我们一个月工资就1000元左右。”在超市做保洁的一位大娘也持相同说法。“他们要求赔偿80万,但是没达成协议。”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人人乐超市了解详细情况,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死者不是人人乐的员工,对于更多的细节他则表示不清楚,并表示没有超市负责人电话。随后,记者来到前台找卖场主管,工作人员帮忙拨通了电话,但该名姓钟的主管表示不在卖场,并拒绝把电话留给记者接受采访。

  律师说法:是否工伤要看死亡原因

  随后,记者从自贡市一家医院了解到,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尽快就医,但急性消化道出血通常是由于胃部溃疡、肝硬化等原因引起,一般不会因为外力而出现这种病症。“受外力一般会导致肝破裂等情况,但死者家属怀疑这方面原因,可以做尸检”。

  昨日,记者就林某的死亡采访了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平,他介绍,如果死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相反,如果死者死亡原因是由于自身原有的疾病导致医治无效死亡的,或者是由于在就医过程中由于救治不当死亡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死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应该由谁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张平说,死者虽然在人人乐超市工作,但受雇于保洁公司,是与保洁公司形成的劳动关系,人人乐超市只是死者工作的内容和地点,因此,如果死者的死亡被认定为工伤,则应当由保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管是不是工伤死亡,都应该给予一定的费用。“如果死者的发病的原因系人人乐超市的工作环境导致(例如人流量过大、排气不畅或其他原因),则人人乐超市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记者 宦小淮)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