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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超标公车不能“一拍了之”

2013年08月12日 14:00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延安市部分超编、超标公务车日前在延安市枣园宾馆公开拍卖,吸引了300余人参加竞拍。被拍卖的35辆公车拍卖所得达570.6万元。(8月11日《新京报》)

  超编、超标使用公车是极大的浪费行为,而且是一项长期性浪费。一台不该买却买了的超编公车,不仅要一次性耗费数以万元计的购车款,每年还必须源源不断地支付燃油、保养、保险等费用,并且还会多出一份驾驶员的工资支出。对超编和超标公车进行清查、收缴、拍卖,是严肃党政纪律、减少国家损失的积极举措。但是,违规购买的公车不能拍卖完毕就万事大吉,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反思。

  其一,公车拍卖卖得值不值?公车超编、超标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而如果拍卖过程存在“暗箱操作”,贱卖公车则会造成国有资产的“二次损失”,甚至会给“有背景”的买家制造侵吞国有资产的“合法”途径。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本次拍卖的公车“清一色”是奥迪A6,车况大多良好,牌照也多为“靓号”,应该拍得比较理想的价格。而35辆公车全部竞拍成功,最低成交价仅为5.6万元。这样的价位究竟卖得值不值,需要业内专业人士根据具体车况作出评价,而当地政府要证明拍卖得清白,必须公布拍卖的详细信息:拍卖的定价经过专业人士的准确估值,拍卖的公告、入场、竞拍、付款等过程规范、透明,特别是拍卖的成交价格与二手车市场价位相符。

  其二,车处理了,人咋办?公车使用的超编、超标,错不在车而在人,对车辆进行处理是应有的纠偏之举,但是,更重要的纠偏是纠正人之过。

  国家对于公车购买和使用有着明确规定,部分单位在购买超编、超标公车的时候,对自己的违规性质心知肚明。虽然公车不像吃喝和钱财专供私人享用,可是如此明知故犯的违规行为性质其实很恶劣。申请购买违规公车的人是谁?批准购买违规公车的人又是谁?不对违规的负责人进行党纪国法的处理,如何体现是非对错和公平正义?不对违规者处理到位,如何让纪律意识淡薄的当事人牢记教训,又如何让其他公车使用者引以为戒?(许晓明)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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