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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两种情况中暑可以算工伤

2013年08月12日 16:2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专家表示,上班期间中暑有两种情况可以算工伤,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健康体检。 

  聊城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专家介绍,上班期间中暑有两种情况可以算工伤:一是中暑被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业病)的,另一种是上班期间因中暑死亡的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专家指出,在预防职业性中暑方面,用人单位要加强作业场所高温作业的管理,根据不同高温作业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为高温作业劳动者配备防热面罩、工作帽服、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同时为高温作业劳动者发放耐热保健饮料。对于夏季露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尽量安排早晚作业,使劳动者尽可能避开阳光最强烈的时段。用人单位要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健康体检,凡患Ⅱ期及Ⅲ期高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肾炎、未控制的甲亢、糖尿病以及大面积皮肤疤痕等劳动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张侃 张树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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