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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气象部门启IV级应急响应命令 对汛情提建议

2013年08月12日 21: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呼和浩特8月12日电 (李爱平)针对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连日出现的洪涝灾害,内蒙古气象局于12日12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命令,要求应急办、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气象台、气候中心等部门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状态。

  记者12日晚间从内蒙古气象局获悉,该局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领班制度,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上报应急响应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对于当下的汛情,内蒙古气象局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做好应对工作。

  一是鉴于嫩江流域前期降水异常偏多,防洪形势严峻,后期还有多次降水过程,相关部门要做好防御工作;二是城市运管部门要加强防汛应急工作,做好强降水可能导致的城市内涝等防御准备;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灾害防御工作,管理部门要强化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防御和避免突发灾害的影响;四是内蒙古东北部农区要加强田间管理,防范局地强降水导致农田渍害。

  当日内蒙古气象局还发布消息称,经观测,从6月1日至今,内蒙古平均降水量22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49毫米,为1961年以来第4多年份。汛期降水占今年以来总降水的80%以上,并呈现出降水日数偏多、降水总量偏多、降水强度大和极端降水事件频发等特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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