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人社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基数为49.13万元
2013年08月13日 13:25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8月1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已确定,为49.13万元。
据了解,为便于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确保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足额支付,保障工亡职工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确定在兰州市发生工伤且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一次性可获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此数额的20倍,即为49.13万元。(记者 赵万山 实习生 冯琦)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