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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为筹经营资金 非法吸收存款700多万被公诉

2013年08月13日 13:5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为筹集经营资金,用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揽储,7年间共向45名被害人非法吸收存款700多万元。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唐迎春提起公诉。

  2006年开始,唐迎春以经营西餐厅、理疗馆等需要周转资金为由,承诺支付3%至20%不等的月息,向社会公众融资借款,所得款项用于经营多家休闲中心,但都因经营不善先后倒闭。面对巨额借款及利息,为逃避债务,唐迎春于2010年底逃至深圳,在那里又开设了两家餐厅,并继续以非法吸收存款的方式维持餐厅运转。今年2月,唐迎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审计,2006年4月至今年1月间,唐迎春共向45名群众借款700多万元,已归还100多万元,未归还款项将近600万元。(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章莉坚)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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